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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我所将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教育处  |  发布时间:2024-03-19  |  作者:杜新宇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我所自2002年被省文指委批准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历时4年,现已届满。今年需申请继续创建“云南省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品牌,是很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研究所创新文化的重要内容。

按照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规定,我所已于200644日和529分别向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呈报了“关于继续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申请”和“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710以后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对我所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测评。测评工作主要通过“听、查、看、评”来实现(均有量化指标)。

听:听取创建单位的“主题报告”(满分10分);

查:查阅创建单位的“文档资料”(满分60分);

看:实地查看创建单位的“创建环境、氛围”(满分20分);

评:职工问卷调查测评(满分10分)

从测评的内容上看,工作量较大的是“文档资料”和“创建环境、氛围”两项,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及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争取高分入围。

 

公民道德规范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文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组织人事教育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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