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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关注】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一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10-19  |  作者:李元冰,段冰丽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10月1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是我国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先河。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条例》共7章40条,分别为总则、监督管理、物种和基因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和惠益分享、法律责任、附则。《条例》遵循保护优先、持续利用、公众参与、惠益分享、保护受益、损害担责的原则,结合云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生物多样性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等生态服务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谁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谁就拥有未来发展更多的选择权。

  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全球34个物种最丰富且受到威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省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4.1%,却囊括了地球上除海洋和沙漠以外的所有土地类型,涵盖了从热带到寒带的各种生态类型;各类物种种数、国家重点保护的物种种数均接近或超过全国的50%,居全国之首。同时,云南的生物多样性特有性、脆弱性又十分突出,保护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认识不深、保护意识不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法规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条例》,对健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推动国家开展相关立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董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丛,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正文,西南林业大学教授、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吴松,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孙航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问答】 

  云南省拟开展编制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问:《条例》中对外来入侵物种放生有了处罚规定。请问作为普通民众,应如何辨别哪些物种为外来入侵物种?发现疑似外来入侵物种后又该如何处理?

  答:2003年,原环境保护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发布了《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截至目前,中国自然生态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共发布了四批,大家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名单图文并茂,针对每个物种均配照片,方便辨识;并有外形特征、分布、入侵危害、控制方法等方面的文字描述。

  接下来,云南省的科研部门将对外来物种展开新的调查和梳理,计划开展编制《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工作,图文并茂,便于民众了解外来物种;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外来物种的认知。

  关于放生过程中带来的外来物种入侵物问题,《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外来物种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林业、农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报告。

  六大水系上游区70%以上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问:《条例》中有“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请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有什么作用?

  答:生态保护红线是把生态空间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划定出来并保护好,目前相应划定了3条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通常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生态功能。这当中,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今年6月,省政府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包含了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类型;全省重要生态系统、最珍贵的地带性植被、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及六大水系上游区70%以上的面积因此得到了保护。

  在学校教育中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 

  问: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比,《条例》颁布施行填补了哪些方面的空白?

  答:《条例》是率先在全国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地方性法规,具有前瞻性。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区域划分、生物多样性知识传承、外来物种引入,以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和保护补偿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

  问: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何从科学教育的角度支撑、服务好《条例》的实施?

  答:必须继续发挥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的优势,为《条例》的实施提供科教支撑和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在高校林学、生保、植保、野保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业教育,培养专门人才,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人才支撑。

  在对高校学生的生态文明素质教育中,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教育,培养全体学生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

  面向社会、面向中小学开展《条例》实施的宣传辅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条例》实施的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点关注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http://www.i-km.com.cn/art-76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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